文章导读:在深圳要办理离婚案件,不论是为了证明亲子关系还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都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司法亲子鉴定的委托书。......
深圳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亲子鉴定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可能是因为生活的时代不同,所以选择也不同,很多夫妻结了婚以后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还有的是感情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
深圳有一著名的离婚案件,W先生和T女士于前年4月结婚, 夫妻婚后初期感情尚好,同年12月T女士生下儿子后,W先生怀疑T女士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于是两人常发生矛盾并吵闹,T女士遂经常离家外出。去年5月T女士离家出走后未归,年底W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并拿出儿子的出生证明,要求法院确认其与儿子不存在亲子关系。法院提出建议,夫妇二人带着儿子去做司法亲子鉴定,T女士断然拒绝配合,于是此案因此一拖再拖。
深圳离婚用司法亲子鉴定的定义
司法亲子鉴定,就是一种完全公开的,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证据的亲子鉴定。做司法亲子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还有法院的委托鉴定书,亲自到鉴定机构现场采样进行鉴定。
W先生和T女士的离婚诉讼直到新婚姻法出台,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在亲子鉴定中亲子关系的推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于是再次开庭时,法庭终于有了明确的司法解释标准,因妻子T女士没有相反证据却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且不能合理解释其不予配合进行亲子鉴定的原因及理由,法院依法推定儿子与其父W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判决准许W先生和T女士离婚,儿子由被告(其母)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
元吉生物湖北客服中心温馨提示,据调查这些年亲子鉴定的状况大多数是父母积极来做鉴定,只有约10%-15%是人民法院授权委托评定。伴随着社会发展意识的更改及科技进步的发展促使做亲子鉴定愈来愈便捷,可是便捷并不代表幸福与快乐。在离婚诉讼中而最大的善便是维护未满十八岁孩子的权益,希望您在告别一段关系的同时,也可以减少对孩子的影响。